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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逐鹿

換柱案不起訴朱立倫 高檢署駁回再議確定

2015-11-25 11:31:47

本月6日發交台北地檢署公告不起訴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右)、秘書長李四川(中),北檢依職權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高檢署今駁回再議,全案確定。(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特偵組調查國民黨換掉副總統提名人洪秀柱「換柱案」,是否涉及總統暨副總統選罷法的「搓圓仔」條款,特偵組調查後認定罪證不足,本月六日發交台北地檢署公告不起訴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秘書長李四川,北檢依職權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高檢署今駁回再議,全案確定。

特偵組約談朱立倫、李四川時,2人承認曾在9月22、29日、10月3日,3度與洪的會面,以黨內反彈、選情低迷等為由勸退洪,但未提及條件交換,3000萬元支票的事,是因國民黨原本就要編給洪1億3000萬元選舉預算,但她拒收,直到9月洪營經費只剩3000餘萬元,洪才先向國民黨借支,等選後再以選舉補助款償還,但黨開出的第1張支票即因洪參選身分遭挑戰而暫時退回。

不起訴指出,洪在應訊時證稱,葉匡時轉交給洪3000萬元的台支支票,「沒有抬頭」,但檢方向洪提示抬頭記載「105年總統副總統擬參選人洪秀柱政治獻金專戶」的禁止背書轉讓支票,洪改口解釋說,葉拿支票給她時,她直接看支票的金額,「我很少用支票,且以我目前的眼力,沒辦法看清楚支票抬頭…」;至於「資源、搭檔」交換之說,洪秀柱與助理柯明秀均供稱是回應名嘴胡忠信等人的質疑,回應對象並非朱、李。

全案本月6日不起訴後,北檢依權提起再議,高檢署檢視卷證事實與相關法條要件,認定原處分的偵查已臻完備,也無違背法令,無再行續查必要,駁回再議,不得再議,全案確定。(11︰40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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