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其邁指王如玄與人私訂契約買眷戶有道德瑕疵。(資料照,記者林正堃攝) 王如玄今天接受電台專訪,澄清為妹妹購屋一事。(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段宜康今天上午指控國民黨副總統參選人王如玄買賣眷戶套利,引發藍綠激烈攻防,國民黨團引據監察院調查報告認定王如玄並無違失提出反駁,不過王如玄當初接受第四屆監委錢林慧君約詢時稱是為其胞妺考量而購屋,但因怕稍有遲延,原所有權人即轉手他人,因此先以自己名義簽買賣契約,民進黨立委陳其邁今晚質疑說,以來不及通知妹妺等理由就替自己的妹妺購屋,不符合常理與經驗法則,王如玄與人私訂契約買眷戶有道德瑕疵。
陳其邁強調,整件事情的爭議,王如玄應該自己出面說清楚,對國人誠實以告,至於段宜康指監院只查到王如玄為胞妺購買的這一戶,並未查到王另外自行購買的其他3戶。陳其邁說,監察院不只應針對王如玄個案的爭議,包括對依法眷戶5年內不得轉售,私下卻轉讓套利的現象,全面重新調查清楚。
陳其邁說,台灣又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國家,王如玄要找她的妺妺其實很簡單,卻說是擔心稍有遲延,眷戶原所有權人就轉手他人,來不及通知妺妹就先簽約,這實在不符合經驗法則。
陳其邁指出,王如玄是律師出身,身為法律人,又曾擔任過政務官,熟悉政府的法令,卻鑽法律漏洞,法律明訂眷戶5年內不得轉售,王卻與人私訂契約,這樣的做法,即使沒有違法,但也有道德瑕疵。